常州公司注冊問題:注冊資本選擇多少合適?

人氣: 1,475 發表時間: 2016-06-29 10:46 文字: [大] [中] [小]

新《公司法》注冊資金的規定(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
首先: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其次: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轉載于順捷財務:http://m.kuedaa.com/)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
注冊資本,又稱法定資本,指的是公司制的企業章程中規定的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確定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注冊資本填寫過高會受到公司的投資人、未來走向資本市場過程中的監管機構管制,會有可能要求認繳資本實際到位,不過,企業如果到時候發現實際到位無法達成,可采用減資的方法降低注冊資本,但是這個過程費時費力,可能會嚴重影響融資跟走入資本市場進程。
一、注冊資本的具體規定:
1、注冊資本的實繳取消了期限承諾限制,“若是非得要為這個承諾再加上一個期限”,建議不要超過公司的經營期限即可;
2、注冊資本取消了認繳最低限額,理論上所說的“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沒有限制;
3、股東實際中繳存的注冊資本(注冊資金),即為會計上的“實收資本”,不再是工商登記記載的事項,也不再需要驗資報告。
注: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是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有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得有相應金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資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
例如:以前注冊一個100萬的公司,需要到銀行開一個賬戶,然后把100萬存在這個賬戶上(相當于銀行卡),銀行給你開驗資報告,然后再拿這個驗資報告到工商局辦理。
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證證明文件。認繳登記不需要占用公司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例如:而現在在上海注冊一個100萬的公司,不需要到銀行開戶,也不需要將這100萬存到銀行,直接到工商局辦理就行了,不過,這100萬還是要交的,只是不用立馬就交,在公司章程記載2年、5年或者10年交清(類似于分期付款)。
二、注冊資本的正確方式:
1、注冊資本登記時最好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為未來的資本運作與經營運行降低壓力,如果一味的盲目虛高資金,且實繳出資承諾預期無法完成,最好盡快采取減資的形式來使得資本金在合適的位置;
2、章程約定中盡可能采用貨幣資金的出資方式,公司設立后注冊資本沒有完全到位之前,都需要注意任何一筆股東個人資金進入到公司必須要在匯款時注明“某某投資第三,不到萬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資溢價“資本公積”增資”;
3、注冊資本,基本上是創業者遇到的第一個坑,這個問題需要創業者帶著理智的心態去選擇,采用“正確姿勢”十分重要,然后傳統的工商注冊記賬報稅公司的意見也比較古樸,不太能給出專業的意見,因此,如果遇到難點問題,建議向專業的財稅、法務服務機構咨詢。
注冊資本是國家法律上規定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承諾,當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之時,股東就有義務按照承諾的注冊資本清償剩余的債務。
三、實繳變認繳年檢改年報:
1、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2、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3、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新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暫時使用舊版營業執照,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全面啟用新版執照)。
4、簡化名稱登記手續,放寬經營范圍登記,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5、加快建立全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
2014年2月28日,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從理論上講,一元錢辦公司是可以的。此次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向媒體發布了《江蘇省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具體內容,并公布,這一方案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最低注冊資本相關規定:
公司帶有發展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萬元【新公司法第59-64條】
地域放在中間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新公司法第59-64條】
以省為地域的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新公司法第59-64條】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新公司法第26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新公司法第59-64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新公司法第81條】
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萬元
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0萬元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